目前,全省户政业务已实行全省通办,您可以就近向公安机关户政业务办理窗口申请办理户政业务。所需材料:1.申请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;2.不动产登记证明(产权未办妥的可凭购房发票和备案合同);3.户口随迁人员的户口簿、身份证,户口簿未记载随迁人员亲属关系的,另需出具载明亲属关系的结婚证、出生证、收养证等法定证件或者司法文书,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。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
主办: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:三明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
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,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:IE浏览器9.0版本及以上;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; 360浏览器9.1版本及以上,且IE内核9.0及以上。